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坦承是為了不傷害自己

 

朋友跟同居六年的男友分手了,原因來自男友認識她之前,因為賭博而欠地下錢莊一大筆債,六年來他瞞著朋友辛苦還清,但跟朋友終於坦承時,朋友卻要求分手。

 

因為朋友覺得「失去信任」。

 

不信任原因不在於男友賭博借錢,而是這六年來,他們一起負擔房租與生活費,但總有幾次感覺男友手頭特別緊,詢問之下不是先幫工作墊錢、買東西給爸媽、或薪水晚一點進帳等原因,但說法聽來唐突又奇怪,多問幾句還會火大,甚至曾懷疑他是否有其他女人,兩人也吵過不少架,六年來也分手又復合好幾次。

 

男友說,原先賭博借錢太丟臉,所以剛交往時不想講,但放久不講反而更不知如何開口,後來又覺得不想讓朋友擔憂,所以決定清還債務後再解釋。朋友聽了一直搖頭說,如果寧願吵架吵六年,卻不願意拉下臉說,表示男友的面子比她重要太多,她不是一個值得男友坦白的人,因而選擇分手。

 

如果換成我,我也會做同樣選擇。任何一段關係都一樣,「坦承」永遠是最簡單、卻也最困難一件事。

 

另一個朋友則是愛上有婦之夫,對方曾因想離婚,讓太太精神崩潰長期治療,因此不敢再提分手,他們剛交往時,朋友一直以為對方已分居正商討離婚中,但最後才知道不僅還住一起,甚至可能不會離婚,朋友小時候就因父親外遇而家庭破碎,她痛恨自己居然也成為第三者,但又離不開對方而痛恨自己。

 

但最需要生氣的對象反而是對方不是嗎?不管尚未離婚原因是什麼?不管要用什麼方式才能解決問題?不是好應該先把事情解決,才來考慮是否開啟另一段感情?而如果如對方說的,因為擔憂太太病情而不敢分手,表示無法接受自己傷害太太的行為,那又為何能接受自己欺騙第三者的行為呢?或者又為何令第三者與太太都陷入痛苦中呢?

 

不願坦承的人真值得信賴嗎?

 

我自己曾在大學時期,有一兩個月讓自己處在無法跟前男友分手,又跟下一任男友曖昧不清的模糊地帶,那段時間真是心力交瘁,為了不想當壞人,反而變得最討厭自己的人,那一份無法坦承的心情,內心真的很煎熬,後來逐漸了解,坦承不只是為了不傷害別人,而是不傷害自己。

 

不愛了沒關係,坦承心意並讓自己與對方自由,不管在交往或是婚姻關係中,不是把任何「關係」當成理由,而去拒絕或接受任何一個人,不是「我有女朋友,所以不能跟你交往」,或者「我結婚了,所以無法接受你」,而應該是「你對我的吸引力不夠」或,是「我對你喜歡的程度,沒有強烈到想離開身邊的人跟你在一起」。

 

不要躲在「賭博借錢好丟臉」或「太太生病沒辦法」等藉口後面,假裝自己是現實情況「受害者」,就能逃避一切、逃避對自己與別人說真話。人與人之間相處,「坦承」永遠是最簡單、卻也是最難的一件事,只要願意坦承,即使是「一夫多妻」與「一妻多夫」的關係,任何情況下的任何發展,都來自個人選擇意志。

 

但若做不到,那就以「減少傷害自己」為前提,好好想一想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?被自己傷害是最難受的,因為我們都知道哪裡最痛、那裡最脆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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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rv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